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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将于3月1日起实施。
此次,
琴岛e保目录清单中有15种特药、
罕见病药品被纳入基本医保报销。
自3月1日起,
这15种特药品不再纳入"琴岛e保"报销。
根据“琴岛e保”保障责任约定,“若保险期间内清单中某特药/特材或罕见病药品通过国家或省药品谈判进入医保基本及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则本责任不再赔付该特药/特二中按照材或罕见病药品费用,在责任一约定赔付”,自2023年3月1日起,15种特药、罕见病药品不再纳入“琴岛e保”责任四、责任五的保障范围。对于符合住院和门诊慢特病补充医疗保障范围的纳入“琴岛e保”责任一、二按约定赔付。
本次调整,“琴岛e保”责任四特药/特材药品目录清单中,12种特殊药品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分别为注射用醋酸地加瑞克(费蒙格)、注射用恩美曲妥珠单抗(赫赛菜)、优替德隆注射液(优替帝)、注射用维布妥昔单抗(安适利)、注射用替莫唑胺(艾尼妥)、瑞派替尼片(擎乐)、羟乙磺酸达尔西利片(艾瑞康)、赛浜替尼片(洪瑞沙)、奥拉帕利片 (利普卓)、奥雷巴替尼片(耐立克)、替雷利珠单抗注射液(百泽安)。
“琴岛e保”责任五罕见病药品目录清单中,3种特殊药品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分别为利司扑兰口服溶液用散(艾满欣)、拉那利尤单抗注射液(达泽优)、曲前列尼尔注射液(曲前列尼尔)。
若在2022年7月1日-2023年2月28日期间发生的以上15种药品费用,符合责任约定的可在“琴岛e保”中正常报销,2023年3月1日至保障期结束发生的上述药品费用将不再继续纳入“琴岛e保”责任四、五中报销,在责任一、二中按照约定赔付。
“琴岛e保”责任四
特药/特材药品目录清单
“琴岛e保”责任五
罕见病药品目录清单
此外,
3月还有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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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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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3月1日起实施!事关青岛人的医保》